保密知识

保密资质对于“民参军”企业的重要性

2020-08-26 航天蓝西 1195

军民融合最主要的内容之一,是打通军民二者之间的障碍,使企业等市场主体能够参与涉军事务,即民参军。但民参军绝不意味着把军事涉密领域完全放开或者降低保密标准,无论军民融合如何“拆壁垒、破坚冰、去门槛”,都必须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基础上推进,保密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,保密的底线必须坚守。

保密与放开关系的实质是安全和发展的关系,但当两者出现冲突时,前者甚至优先于后者。为此,需要为民参军设置一道“安全阀”,把好军民融合的“入口关”,将不具备保密能力或者存在失泄密风险的企业过滤出去,从而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,又不影响民参军推进。保密资质(格)制度就是这道“安全阀”。

之所以把保密资质(格)制度作为“安全阀”,主要在于保密资质(格)的本质是行政许可。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管理手段,具有控制危险、配置资源以及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、信息的功能。与其他行政管理手段相比,主要具有3个特点和优势:一是属于事先审查,可以防患于未然;二是面向所有市场主体,规则基本公开,相对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可以促进竞争,也有利于资源配置;三是属于资格,并非一事一议,既提高效率,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和节约行政成本。

保密资质(格)制度这道“安全阀”对于民参军的顺利推进影响重大,应给予高度重视。“安全阀”过紧会限制市场主体进入,阻碍民参军进程;过松则会形成泄密风险,给国家安全造成损害。

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,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定实施或者牵头实施了3项保密资质(格),分别是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,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。

近年来,各类保密资质(格)认定和管理工作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不断优化体制机制,完善政策标准,为军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。但随着军民融合战略的深入推进,保密资质(格)制度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,特别是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、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工作要求相比,还存在一定差距。主要表现在:

1.涉军采购对企业保密资质(格)过度要求,阻碍民参军顺利推进。在涉军采购过程中,有的采购单位提出过度要求,对本不涉及国家秘密,或仅背景、用途涉密的军品科研生产项目,仍然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保密资质(格);对涉密程度不高的分包合同,却因为总包合同涉密程度高,仍然要求投标单位具有高级别保密资质(格),使得不少企业被排除在外,违背了军民融合的基本精神,也为民参军制造了障碍。此类现象在不少政府部门的采购中同样存在,限制了不具备保密资质(格)的企业参与竞争,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平、公正。

2.保密资质(格)类别互不通用,重复审查降低效率、增加负担。国务院办公厅公示的保密资质(格)有3个,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又分别有9个资质类别(系统集成、软件开发、综合布线、安防监控、屏蔽室建设、系统咨询、工程监理、运行维护、数据恢复)和4个资质类别(涉密文件资料印制、统一考试试卷印制、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、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含档案数字化加工)。虽然保密资质(格)主要是对企业保密能力的审查认可,但按照现行规定,上述资质类别之间并不通用。例如,某企业获得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,却并不意味着其可以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;具有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(系统集成)资质,也并不意味着其可以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(软件开发)业务。企业为了开展不同涉密业务,就必须申请多个保密资质(格)或者资质类别,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也需要重复进行审查,既降低了效率,也增加了企业负担,推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,浪费了行政资源。

3.保密资质(格)管理在不少领域缺位,安全风险突出。随着军民融合战略的深入推进,军民融合将由最初的科研生产、军队保障、人才培养、国防动员等重点领域,拓展到海洋、太空、网络空间等更为宽广的新兴领域,现有的3个保密资质(格)已经远不能满足这一进程的要求。例如,近年来随着军民融合的深入推进,在军事设施建设、涉军中介服务等领域,已经有不少社会企业承接涉密项目,接触和知悉涉密信息。但对这些企业,并没有相应的保密资质(格)和保密标准,尽管采购单位与承担涉密项目的企业也签订了保密协议,明确了保密义务,不少企业仍然缺少基本的保密意识、常识和保密管理能力,不具备安全保密技术防护能力,保密管理漏洞隐患十分突出。

4.资质(格)单位涉密人员管理存在隐患。对资质(格)单位涉密人员的上岗前审查、确定,出国备案管理,以及离岗后的脱密期管理,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权力的性质,但按照现行规定,却都由不掌握行政资源的资质(格)单位负责。不少单位反映,实施起来困难重重。并且,随着军民融合的深入推进,大量民营企业进入涉军服务领域。与国有企业相比,民营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大、背景相对复杂,民营企业对人员管理手段又比较单一,既无政纪管理手段,党纪管理也相对弱化,对这些企业涉密人员的管理难度就更大。